采购人为南宁局集团公司保卫部,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南宁局集团公司保卫部委托,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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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量 |
实施期限 |
实施地点 |
收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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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计、制作、寄送消防宣传资料及物品 |
1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实施 |
南宁 |
保卫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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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铁路动火作业安全指南》及《铁路动火作业“九必须”挂图》 |
1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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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计、制作、寄送反恐宣传资料及物品 |
1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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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计、制作、寄送爱路护路宣传资料及物品 |
1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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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计、制作、寄送政法宣传资料及物品 |
1宗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或其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供应商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报价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4.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5.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谈判文件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日(北京时间)公开出售。谈判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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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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