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8.2
最高限价(万元):78.2
采购需求: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区域内的保洁服务、绿化服务、消防系统和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含房屋、附属建筑物定期检查)、会务服务和分局机关、各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特巡警大队食堂炊事员劳务服务等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服务地点: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局机关及各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特巡警大队。物业服务办公区内占地面积约10599.89㎡,有综合办公楼1栋13层、备勤楼1栋2层,建筑面积约9718㎡(包括门卫室、消防控制室、水泵房、配电室),其中常用大小会议室4个,面积约616.32平方米,人员配置如下:项目管理员:1人(兼职),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符合劳动法规定年龄;保洁人员、绿化维护人员、会务服务人员、水电维护人员:4人,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符合劳动法规定年龄,水电维护人员须符合国家工种行业相关资质要求并持有《低压电工证》;食堂炊事员:17人,男女不限,其中分局机关3人、星云宁海派出所3人、特巡警大队2人、看守所拘留所4人(在押人员食堂3人、民警食堂1人)、前卫、雄关、江城、九溪、安化派出所各1人。身体健康,符合劳动法规定年龄,上岗时持有健康证。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叁年,合同每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续签下一年合同。注: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若服务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符合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31 06:00至2025-11-0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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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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