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11月5日 9:0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2025-2028年装甲道钉代加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采购需求人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防除雪装甲道钉二代产品,该产品主体材料为超强尼龙和微棱镜反光体。本次采购服务供应商,包工包料提供15万个防除雪装甲道钉二代产品代加工服务,原材料及产品均需达到甲方的“原材料产品验收规范”及“产品检验规范”。
2.2采购范围:本次服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内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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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数量 (个) |
单价上限价 (元/个) |
上限总价 (元)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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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
25.7 |
3855000.00 |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注:本次采购为单价合同采购,具体采购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数量为准。供应商须认识到存在因合同签署单位因需求数量增加或减少导致采购数量变化的可能性,请供应商自行考虑响应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如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年内乙方未向甲方供货,则合同自行终止)。
2.4 交货地点:湖南省境内。
2.5 质量要求: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和本项目需求人质量要求。
2.6 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7 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中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响应。
3.5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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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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