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申扎县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总承包(EPC)已由申扎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以申发改基建【2025】1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申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计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申扎县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申扎县申扎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0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他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购置及安装)、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5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且施工图中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初步设计图中的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双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联合体: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市政工程类项目的设计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已完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力,并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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