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岐山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可视化智能监控平台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可视化智能监控平台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7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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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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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岐山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可视化智能监控平台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质保期为本项目所有站点平台搭建联网验收合格后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可视化智能监控平台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可视化智能监控平台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2024年年度报告;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投标人需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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