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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关于江城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改造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3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城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改造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预算金额(万元):106.5

最高限价(万元):106.5

采购需求:江城县中医医院现需采购一批医疗设备使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对小微企业的给予价格10%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
(1)江城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改造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0-31 06:00至2025-11-0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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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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