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根据环卫一体化项目市场化服务需求,为了满足高标准的环境卫生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自拥有一定数量环卫车辆设备及丰富管理经验的租赁服务公司,租赁其环卫车辆设备满足惠州市中心城区江南片保洁清扫工作任务,打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1.2预算金额:49,962,219.20元(含税)
1.3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1.4服务期限:2025年12月0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服务期限为16个月)。
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下列资料)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被授权人签署响应文件的,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参保的社保缴交证明文件。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
2.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主办方(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现因各种原因无法履约之情形,另外一方应继续并全面履行义务。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也不允许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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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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