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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不动产权证书》印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不动产权证书》印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5

最高限价(元):3.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不动产权证书》印制项目
   数量:3000000
   预算金额(元):3.5
   单位: 本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内容及数量:固定单价方式采购印刷《不动产权证书》约3000000本。具体依据各地申请自治区下达《印制任务书》。印刷费用以实际印制数量进行支付,最终合同价格为中标单价乘以每年实际承印的证书数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2)具体印制数量以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下达的《印制任务书》为准,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周期内的证书印制数量规模。合同有效期内,因政策调整而造成的数量变动风险,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最终合同价格:以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单价乘以实际承印的证书数量确定合同价格。
(4)印制的《不动产权证书》每年不少于3次抽检,检测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mimi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甲级(许可范围:sm防伪票据证书类);具有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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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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