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人保集团南中心园林绿化养护和绿植租摆服务项目
1.2采购范围: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人保集团南中心提供园林绿化养护和绿植租摆服务。其中,南中心园林绿化养护面积合计:12854.8㎡;办公楼公共区域和职场绿植租摆,合计数量约2921盆,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一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职场绿植租摆服务期限自2026年4月17日起算)。
1.6实施地点:(请登录)
1.7项目预算:379700.00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之日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需包含当天日期,具体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公章。
2.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及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9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23年1月1日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10人员要求:至少1人需持有效的相关绿化类人员证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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