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皓福星惠誉福星城充电站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皓福星惠誉福星城充电站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2.84万元,招标人为武汉中皓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新建充电站,其中26个快充车位,2个液冷超充车位,2000KVA箱式变压器一台及储能柜一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皓福星惠誉福星城充电站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皓福星惠誉福星城充电站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五年承接过至少一项投资额不低于302.84万元充电站工程业绩。
(4)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不低于拟建设项目等级和规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提供相关承
诺(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5)其他要求详见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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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④
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⑥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5本项目属性:/
6其它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03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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