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台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医康护家”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0.000000万元(采购包1:77.500000万元;采购包2:77.500000万元;采购包3:77.500000万元;采购包4:77.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元/人次(本项目为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投标人系统报价中统一填写60元/人次,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采购需求:
对具有东台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本市范围内的约1476名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1、非住院治疗类服务;2、上门提供专业护理、康复训练、家庭培训等康复护理服务;3、上门提供生活照料、探访关爱、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4、上门提供保洁整理、委托代办等家政服务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4个采购包投标,4个采购包评审顺序为:
包一(溱东镇、时堰镇、梁垛镇);
包二(五烈镇、东台镇、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西溪景区);
包三(南沈灶镇、三仓镇、安丰镇、富安镇);
包四(弶港镇、唐洋镇、许河镇、新街镇、头灶镇、弶港农场、新曹农场);
在前面采购包中标的供应商,后面的采购包将不再成为中标候选人。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结果。(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投标文件需要分包单独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底前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近期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申请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如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各方分工职责等。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1-20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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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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