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净化总厂引进分厂员工公寓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净化总厂引进分厂员工公寓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己由西南司企法〔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天然气净化总厂引进分厂员工公寓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石桥坝西路102号卧龙净化苑内,本项目已履行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手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按照《天然气净化总厂引进分厂员工公寓维修》施工图设计对引进分厂员工公寓进行维修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室内外墙面维修、强弱电、暖通、给排水及相关配套设施维修等,不含空调、空气能热水系统、洗衣机等设备购买及家具制作。
3.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具体要求:/
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180天
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石桥坝引进分厂生活基地
6.质量标准: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
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4381318.6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63466.53元、规费130956.84元、暂列金额10000元(拆除原燃气管道、原给排水、原强弱电线路、灯具、卫生器具等),以上部分不参与竞争报价】 ( þ不含税)
8.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不允许分包。
R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R有要求,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影印件,同时在企业所在省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政府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4人员资格和要求:
R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4.1项目经理(1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近5年内担任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小区改造、基地改造、生产场所改造维修等土建项目及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经历。
注:项目经理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的复印件,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证明等复印件。
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否则会因为注册证书无效而被否决投标。(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载时间需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前180日内)
4.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1名):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4.4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所有拟派人员身份证正反面,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3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3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人的员工。
*5.机具设备要求:
R无要求。
*6.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小区改造、基地改造、生产场所改造维修等土建项目及配套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以下两项:(1)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为框架合同需附上具体项目的补充协议或委托书);(2)完工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项目已完成的材料。
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反映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合同金额等。
*7.财务要求: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10月31日至 2025年11月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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