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段(包)编号:2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请登录)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75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58万吨,配套建设2×500t/d+1*750t/d焚烧炉+2*10MW+1*20mw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污泥干化掺烧项目建成一套低温干化装置、污泥混合输送系统以及一栋生产辅助楼,处理污泥80t/d(含水率约80%和60%两种)。厨余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200t/d,年处理厨余垃圾7.3万吨。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至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类似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出具本项目人员配置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本项目所配置项目人员满足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且在合同履行期间,均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服务内容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到2025年11月11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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