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台州发电厂内规划建设容量为2×660MW级燃煤机组,替代现有四期和五期机组,进行可行性研究及接入系统方案研究。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7.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国内燃煤机组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2)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国内燃煤机组接入系统方案编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8.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国内燃煤机组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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