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通许县智能生态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THZX
2.3资金来源:专项债券
2.4投资总额:43894412.63元
2.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通许县智能生态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2.6建设地点:通许县县城规划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2个月;
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行业标准。
2.9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通许县智能生态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通许县智能生态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二标段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1.2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否则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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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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