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图书馆服务提升和城市书房智慧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 宝鸡市渭滨区图书馆服务提升和城市书房智慧化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履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图书馆服务提升和城市书房智慧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图书馆服务提升和城市书房智慧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至 2025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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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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