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5年南京电信天福园机房降噪改造项目,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61996元(含税)。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①采购内容:对天福园机房进行降噪改造,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②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约61996元(含税),以上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为准。
③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实施、将拆除内容送至江宁区滨江仓库,并通过采购人整体验收。
④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免费质量保修不少于2年。
⑤承包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⑥缺陷责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⑦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⑧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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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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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南京电信天福园机房降噪改造项目 |
机房降噪改造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江苏省南京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实施、将拆除内容送至江宁区滨江仓库,并通过采购人整体验收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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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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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0% |
江苏省南京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了分项最高响应限价,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52700元(不含税),施工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2244元(不含税),总计最高响应限价为54944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供应商最新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满足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且至少提供1个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6万元(含)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业绩。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以上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合法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名,具备合法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3)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的专业施工人员至少4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的人员至少2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的人员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的人员至少1名。
(4)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和“成交后所提供人员服务于本项目,若成交,在合同执行期内为从业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承诺书。
若一人持有多证按人员数量不重复计算,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和近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不需要)及相应承诺书。
2.1.7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2.1.9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接受所有供应商申请。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10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11响应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须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询比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2 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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