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套汽车零部件总成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及预制桩材料采购[重新招标第1次]
项目编号: zjg
预算金额:139.3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3.5万元,其中施工劳务最高限价:37.26万元,预制桩材料采购最高限价86.24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年产10万套汽车零部件总成项目-1#综合楼、2#联合车间、3#仓库桩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及预制桩预制桩材料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工期暂定,施工进度严格服从采购人总进度计划,分包单位因充分考虑环保停工及雨季、冬歇、节假日、飞检准备、领导视察、突发应急状况等各种情况,采购人有权调整工期计划,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因任何调整提出增加费用请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由劳务分包单位和桩基采购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劳务分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供应商符合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桩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单位。
(2)桩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单位需具有劳务资质,响应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联合体材料供应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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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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