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份额执行完毕。
1.2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25年全省5G双模一体化大功率皮基站采购项目,预估规模2249830.00元(含税),本项目签订框架合同,最终结算以下达并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
采购一批(2.1G+1.8G)大功率一体化基站及(2.1G+1.8G)大功率一体化扩展单元。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订单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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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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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25年全省5G双模一体化大功率皮基站采购项目 |
5G双模一体化大功率皮基站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最终结算以下达并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订单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25年全省5G双模一体化大功率皮基站采购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1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25年全省5G双模一体化大功率皮基站采购项目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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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中标份额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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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 |
陕西省 |
1.2.1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25年全省5G双模一体化大功率皮基站采购项目中标人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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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投标人数量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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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1 |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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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中选人数量 |
第一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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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1G+1.8G)大功率一体化基站最高投标限价为22000元/台人民币(不含税);(2.1G+1.8G)大功率一体化扩展单元最高投标限价为11000元/台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6 2.1.5其他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同类项目的相关销售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2)须同时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注:同类项目业绩指一体化大功率基站放大拉远系统(含信源)或皮基站类产品销售业绩。核算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对应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投标产品要求:(1)所投产品[(2.1G+1.8G)大功率一体化基站]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或承诺在设备到货之前完成进网许可证的办理。注: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工信部查询截图或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2)所投产品[(2.1G+1.8G)大功率一体化基站]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并且承诺供货产品需与所投产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保持一致(包含但不限于核准证号、核准代码、设备型号、设备名称、频率范围、发射功率、占用带宽、杂散发射限值、生产厂商)。注: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工信部查询截图,同时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5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投标产品业绩要求: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1月05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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