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FFZ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恒丰银行福州晋安支行拟迁址至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7 号首融公馆S1#楼1 层02、03商业店铺,网点面积628.04平方米。为保障营业网点安全运营,确保安防建设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内相关制度规定,需对晋安支行新址在装修施工的同时开展安防工程施工,构建合规、可靠的安全防护体系。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2.工期:根据总包装修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开工日起算,50个日历天。
3.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7 号首融公馆S1#楼1 层02、03商业店铺。
4.项目预算:项目含税控制价:安防工程350242.1元(含暂列金31196.37元);智慧消防工程49313.2元(含暂列金4373.91元)。若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或超出采购人支付能力,采购人有权做废标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
5.报价方式及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6.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安防资质及具备不低于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7.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壹份合同金额35万元以上单个银行营业网点安防工程建设合同(合同工程范围只能为安防系统建设),并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承诺未被银行同业机构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如投标人虚假承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须提供承诺函)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须提供承诺函)
10.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本次报价活动。 (须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0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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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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