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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一期7#、9#、10#楼成品家具、户内门采购比选公告
日期:2025-10-30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一期 7#、9#、10#楼成品家具、户内门采购比选

(二)招选人:安徽省城更徽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概况:7#、9#、10#楼建筑面积3470m2;建筑高度:23.20m;建筑层数:地上7层,地下1层;涉及户型(A、B、C、D)户数:106户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华光社区八桥路 19 号。

(二)比选范围:7#、9#、10#楼的成品家具、户内门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a:成品家具【玄关柜、全身镜、卫生间镜柜、卫生间地柜、橱柜地柜、橱柜吊柜、主卧衣柜、书桌、家政柜、岛台】等及b:户内门【定制木制户内门及门套、定制木制吊轨推拉门】的深化设计、生产制造、运输配送、安装调试、成品保护、质量保修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答疑、 设计图纸、审图答复意见、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为准。

(三)工作要求:

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等国家、行业和有关施工及验收标准、规定和通知等文件。                                                                                                                                                                                                                                                                                                                                                                                                                                                                                                                                                             

(四)工期要求:本项目各单体楼分期分批次采购安装,各单体楼工期均为 40 个日历天。其中深化设计、材料排产不超过25天,现场安装不超过15天。各单体具体开工日期以招选人下发开工通知为准。

(五)其他:

5.1、参选人必须为其农民工办理赔偿限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次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险,并为场地内自有机械设备办理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报招选人备案。合同综合单价中已经包含了各项保险费用。

5.2、参选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由参选人负责处理,招选人给予协助;若因参选人保险事故造成招选人损失的,参选人负责赔偿。不能保险理赔(含理赔不足以弥补的损失)的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应具备以下相关资质:无。

(三)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成品家具供应或包含成品家具供应的住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金额不低于180万元并提供不少于50万元的转账记录或发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时间未能明确的可按照转账记录或发票时间鉴定。)备注:资格评审中的业绩与技术标评审业绩可以重复。

(四)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无。

(五)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无。

(六)承诺书(详见附件)

(七)各参选单位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在开标过程中招选人发现各参选单位之间有关联关系,则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作废标处理。(评审专家开标现场线上查询)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九)格式条款需响应比选文件内容。

(十)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参选保证金

(一)参选保证金: 50000 元

五、参选报价说明

(一)本工程控制价采取方式 方式1  

方式1:控制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2796577.14元 ,控制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  2565667.1元。参选单位自行填报增值税率。

方式2:其他: /   

注意:参选人的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履约保证金

1、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选金额的10%。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的,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招选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2、工程验收合格通过后(按照报价清单、方案内容进行验收),中选人未发生比选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无工期延误、无质量问题、无其他违约等),中选人可向招选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招选人应当从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选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殊说明

1、预中选候选人需参加招选人组织的廉政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得签订合同。如有需要,招选人可对预中选候选人进行原件核查(参选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预中选候选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如有需要)、拒绝约谈、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招选人有权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

   2、如发现中选人参选文件中的内容造假,招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没收参选保证金,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说明

1、现场状况:参选人自行到工地现场进一步踏勘,费用自理。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加工、暂设、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安全文明施工、人工、环境因素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不能因本比选文件未作表述而在中选后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提出因现场环境及条件因素发生的损失索赔。

2、参选人根据招选人的比选文件以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经营情况以及机械、材料价格波动等所有风险进行综合报价,包括完成图纸及清单内一切工作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选,中选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3、本项目各单体楼分期分批次采购安装,各单体楼工期均为 40 个日历天。其中深化设计、材料排产不超过25天,现场安装不超过15天。各单体具体开工日期以招选人下发开工通知为准。

4、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同政府部门及地方村民的沟通、协商等全部工作。价款为固定总价,中标后不再调整,报价包含材料费、辅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装卸费、现场协调费、成品保护费、水电费(按结算价0.7%计取,从结算中扣除)、税费(增值税率  %,由参选单位根据本单位时间纳税情况自行填报)、防疫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达到招选人发包范围和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工程所需全部材料、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涨跌而调整中标单价。严禁将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本工程由参选人自行踏勘现场并结合已有资料综合考虑后进行综合报价,参选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中标单价。

5、结算方式:由参选人依据本合同工程量清单载明的计量规则和工作内容,编制详细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须包含计算过程和工作内容签认单),经招选人审核确认。

六、参选文件的组成、签署(参选文件每一面都必须盖公章,未按要求盖公章的均为废标)

(一)资格审核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比选文件“三、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参选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有)

5、其他:/

(二)技术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评审办法中“技术标评审”细则提供资料。

(三)商务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选报价函。

4、报价清单(如有)。

七、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二)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总价 合同。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同政府部门及地方村民的沟通、协商等全部工作。价款为固定总价,中标后不再调整,报价包含材料费、辅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装卸费、现场协调费、成品保护费、水电费(按结算价0.7%计取,从结算中扣除)、税费(增值税率  %,由参选单位根据本单位时间纳税情况自行填报)、防疫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达到招选人发包范围和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工程所需全部材料、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涨跌而调整合同价款。严禁将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

本工程由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并结合已有资料综合考虑后进行综合报价,报价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量价。

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合同价(扣减合同内未做部分)+变更、签证(含负签证)+合同其他约定(如有)。相关品牌详见附件品牌参考表,参选人亦可选用招选人参考品牌以外的产品,但须是同档次及以上品质,同时需要获得招选人确认。(备注:材料大批量采购前,需送小样经业主确定。)

(四)付款方式:按月进行结算,按月支付已结算工程量的 70 %工程款(包含从专户发放的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结算总价80 %,工程决算后支付至已结算总价 97 %,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本项目质保期两年。

(五)工期:本项目各单体楼分期分批次采购安装,各单体楼工期均为 40 个日历天。其中深化设计、材料排产不超过25天,现场安装不超过15天。各单体具体开工日期以招选人下发开工通知为准。

(六)违约条款:未经招选人书面确认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工期,按1000元/天向招选人支付工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并没收中选人履约保证金。招选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安装完成的工程造价以招选人核准的进行结算。

(七)不可抗力

1、50 年一遇的风、雨、雪、洪水、疫情及工程遭遇 5 级以上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属不可抗力;

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应顺延,双方人员伤亡各自负责,工程本身的损害及第三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承包人设备损坏自负,发包人承担停工期间必要留守人员费用。工期顺延后,发包人应及时确认工期调整方案,重新明确竣工日期,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承包人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八)知识产权归属

   软装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招选人。

(九)约定仲裁: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保密义务:要求中选人对项目信息保密,违约需赔偿。

(十一)其他: /

八、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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