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CG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A2合同段钢栈桥材料前台加工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A2合同段钢栈桥材料前台加工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1.3.1劳务分包数量及规格:
样品量见下表,此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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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名称 |
执行标准 |
单价(元) |
价格单位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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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栈桥材料前台加工施工 |
辅助组装桥面板、桁片钢管焊接、加 工帽梁 |
350 |
t |
5720 |
2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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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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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按设计标准执行。
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标准、招标文件、业主及监理办管理文件、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标准,并符合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2、暂定服务期限:2025年11月5日-2025年12月31日止,按需方通知服务方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到达服务地点。
1.4施工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
1.5服务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服务资质等必要文件。
1.6付款方式:服务方给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方以网银支付的形式付款。
1.7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2002000.00元(含税)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服务方在合同期内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1此预算包含服务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含专用发票3%增值税)等费用;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含专用发票3%增值税)。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并提供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检测相关资质证书等必要文件。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因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8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4.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0需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1.3.2项相关要求并在资格文件中进行响应。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9:00至2025年11月3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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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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