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赵楼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改造项目电气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范围:
(1)电气工程(含室内照明系统配电箱)、自控工程、智能配套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室外照明系统(路灯甲供)、LCD拼接屏系统及仪表等供货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艺所提资料及技术要求相关内容进行除室内照明系统工程、通风与空调系统配电工程、成套工艺设备(成套工艺设备自带配电箱或控制箱,见附件二:赵楼污水处理泵站用电设备条件表)及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工程供货施工外的详细技术方案、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含运输)、技术服务、管理、调试、人员培训、竣工试验、试运行、消缺、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直至最终交付使用、竣工后试验、培训。
(2)投标人需提供详细技术方案以及工程量清单,并进行分项报价,技术方案可根据工艺基础资料进行方案优化,所供设备规格和品牌不低于招标要求。但是必须标出优化项并经过招标人认可方可实施。所有软件不得加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3)本项目为矿井水处理站改扩建,需要保证系统不停产运行,期间会产生一些临时用电、及措施费,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4)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专业分包单位配合费,具体内容如下:1)临时设施费用;2)垂直运输费用;3)协调管理费;4)技术支持费用;5)竣工资料收集汇总备案;6)为配合安装施工的技术间歇、延误、误工及工序配合,相关协调等。
(5)所有电气、自控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内)涉及的检测、试验费用。
(6)未尽事宜以设计蓝图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为准。
其他工作范围详见“技术协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的煤矿或水处理电气系统供货项目或水处理EPC项目业绩证明(合同金额≥300万),不少于2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具有安全管理资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5.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须提供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审核后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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