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信息技术所高铁防灾系统委外技术服务询比采购。
1.2采购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所。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成都局集团公司17条高铁线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本项目描述的“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程》(TB 10185—2021)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Q/CR 9152-2018)建设的、符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铁路局中心系统技术条件》(Q/CR 801-2020)的铁路灾害监测系统)信息专业相关的硬件和系统软件的日常运维和技术支持。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成都局集团公司17条高铁线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信息专业相关的硬件和系统软件的日常运维和技术支持。
2.2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17个包件。
包件号01:成渝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02:沪昆西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03:贵广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04:贵阳西南环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05:兰渝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06:渝万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07:渝利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08:成贵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09:成雅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10:成绵乐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11:沪昆东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12:渝贵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13:绵泸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14:郑万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15:西成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16:贵南线高铁线路
包件号17:安六线高铁线路
注:各包件分别编制文件、装订、递交。基于各包件所列设备长期连续运行,每日维保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和周期相对固定,为保证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同一供应商最多同时中标八个(一半以下)包件。若同一供应商同时成为八个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按照成渝线高铁线路、沪昆西线高铁线路、贵广线高铁线路、贵阳西南环线高铁线路、兰渝线高铁线路、渝万线高铁线路、渝利线高铁线路、成贵线高铁线路、成雅线高铁线路、成绵乐线高铁线路、沪昆东线高铁线路、渝贵线高铁线路、绵泸线高铁线路、郑万线高铁线路、西成线高铁线路、贵南线高铁线路、安六线高铁线路的顺序推荐,其参与的剩余包件不再进行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排名。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完成。
2.4服务地点:成都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2022年~2024年(近3年无亏损)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均大于或等于零;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具备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的系统接入调试能力(需提供至少一份2022年8月至今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的建设、运维、调试等证明材料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5)信誉要求:
诉讼及仲裁:供应商或供应物资不存在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记录(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履约情况:供应商在2022年10月至今(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行贿犯罪情况: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资格: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人员要求:/
·其它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③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申请人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④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⑥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⑧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⑨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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