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5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12.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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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范围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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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医用氧(液态) |
年用量约3600吨 |
医用液态氧(年用量约3600吨)供货、液氧罐区域相关设备检测、设备维护及必要的更换、安全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巡检服务、紧急故障恢复服务以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服务等工作。 |
不接受 |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如采购人考核不合格或者市场行情有较大变化时,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下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是产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且上述证书中注明的范围涵盖:医用氧(液态);
2.投标人如是销售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上述证书中注明的范围涵盖:医用氧(液态);
3.投标人具备医用氧专车(提供具备医用氧车辆图片)及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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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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