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项目编号 |
J37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普通国省道边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
| 项目所在地 |
济南市 |
建设性质 |
专项工程 |
| 招标备案号 |
ZX202510035-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ZX202510035 |
招标类别 |
咨询评估 |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交公路〔2025〕58 号 |
| 项目法人单位 |
济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人 |
济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请登录)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9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省本级;投资;100% |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济南市普通国省道边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包括11处20米以上路段边坡,分布在G220、S317、S241、S103 共4条普通国省道。共增设振动倾角一体化设备120个,GNSS/北斗监测站15个,土壤计2套,雨量计5个,视频监测58个,声光电一体化预警设备32套,一体式交通灯16套,检查踏步11座。同时项目需部署开发监测预警路段级信息系统一套,路段级信息系统建设应包含监测预警移动终端APP,应具备分析处理、审核判断、预警发布、协调调度等功能,预留接入多源数据的数据接口和向互联网地图导航平台、广播电台、移动运营商等发布信息的数据接口等,满足与省级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与业务协同。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济南市普通国省道边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图纸范围内振动倾角一体化设备、GNSS/北斗监测站、土壤计、雨量计、视频监测、声光电一体化预警设备、一体式交通灯、检查踏步等设施布设及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开发,并提供监测预警设备和系统5年的更新、维护等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边坡监测一标段 ,标段号:BPJC-1,起始桩号:无, 结束桩号:无,标段长度:6.217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边坡监测一标段
(BPJC-1) |
边坡监测预警外场硬件建设、施工安装、设备调试以及设备更新维护;负责项目11处边坡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开发部署,11处边坡监测预警设备数据协议开发及设备与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对接,11处边坡监测预警技术服务等。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证书;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公路基础设施(边坡、路基、隧道均可)类似监测预警项目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4.投标人近一年在“信用中国 ”或“信用中国(山东) ”无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公路基础设施(边坡、路基、隧道均可)类似监测预警项目负责人经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10-31至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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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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