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谈判
预算金额:77.36万元
最高限价:77.36万元
采购需求:医院目前新建大楼,将原有4000kVA容量变压器减容至2400kVA容量。经2024年3月至5月期间改造,利用原有设备和添置部分新设备,将配电房迁移至原康复中心配电房内,现余1600kVA容量未使用。因煎药中心部分将对设备进行升级和添置整套煎药设备,原电缆负荷无法满足,且目前院区容量也无法满足,现提出对院区供电进行增容改造,用以满足院区内设备的升级和新上设备的使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下列资质证书:①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同时提供供应商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在本次响应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也可以是社保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其他要求:供应商确保成交后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按采购人要求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无重大原因且未经采购人批准,从响应文件递交至竣工移交,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变更(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
3.3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08:00时至2025年11月06日17点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