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CB3-11-9号宗地地面破碎、文勘清表、垃圾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CB3-11-9号宗地地面破碎、文勘清表、垃圾清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及合法处置(运输)建筑垃圾的能力。
(4)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提供以下(1)(2)(3)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1)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供应商是企业的,财务报告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 (2)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提供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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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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