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省道215线过境公路工程PPP项目(省道215线夹江甘江至市中区安谷段)由乐山市发改委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竞谈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乐山省道215线过境公路工程PPP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招标物资水稳料加工费、片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谈。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市省道215线过境公路项目部,竞谈物资为水稳料加工费,包件号为:SWJGF-01)。
1.2竞谈组织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的施工物资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请有意的竞谈人参加竞谈。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乐山市省道215线过境公路工程PPP项目(省道215线夹江甘江至市中区安谷段)由乐山市发改委批准立项。起于夹江,经杨湾、苏稽,止于安谷,路线全长17.749km,路基宽度32米,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安工程及其他有关附属设施建设等。
施工任务主要为:路基填方约353.1万m3、挖方380.5万m3;特殊路基处理56.59万m3、防护排水圬工9.6万m3;
沥青混凝土路面62.1万m2;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12处、线外接道16处、服务区1处;特大桥1387m/1座、大中桥1360m/7座、涵洞53道;安全设施17.749km;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15.322km。总投资额:10.69亿。工期:2018年1月1号-2025年10月30号。
2.2 采购内容
详见竞谈公告4.2“竞谈人资格条件”要求及附表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3 采购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 采购依据
本次竞谈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竞谈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竞谈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纳税信用评级B级及以上、存续期为两年及以上等证明材料,两年年度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竞谈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及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黑级供应商;
(4)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竞谈要求的产品;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5年 11 月 01 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2025年 11月 06日上午 10 时 00 分,……购买竞谈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6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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