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701工作面上顺槽高位钻场外委施工定向钻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1701工作面上顺槽高位钻场外委施工定向钻孔项目,计划在1701上顺槽切眼向外500m位置施工一高位裂隙钻场,利用钻场施工一组钻孔,设计6个定向钻孔、工程量3000m,对1701工作面采空区顶部进行瓦斯抽放。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整体工程,实行包工、包施工机械、包工器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各类风险的总承包方式,预计孔工程量约3000米。投标人负责项目范围内所需的钻机、钻杆、钻头、扩孔设备、注浆泵、套管及相关配套工具的配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类似高位定向钻孔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钻探(井)、水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及合同履行的能力,参与施工人员符合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0日12时00分到2025年11月6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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