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智慧物联网平台技术开发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SZ
2.3招标范围:智慧物联网平台技术开发服务(包括物联中心、用户认证、平台运维管理、消息管理、API网关、统一能力开放模块),各模块的应用系统定制化开发。
2.4服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5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2.6免费运维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7试运行期限: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试运行期3个月。
2.8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软件定制化开发,并集成调试完成(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信息化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2025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出具承诺);
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需承诺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投资人信息、股东变更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00: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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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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