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油服中心-工程项目直流屏电力型380VAC-220VDC 0AH不带电池,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直流屏电力型380VAC-220VDC 0AH不带电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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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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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服中心-工程项目 |
/ |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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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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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直流屏电力型380VAC-220VDC 0AH不带电池 |
7.000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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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直流屏电力型380VAC-220VDC 100AH国产 |
6.000 |
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须提供直流屏(直流电源系统、一体化电源系统、智能开关电源系统)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2020年11月1日至开标日)且须带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标志。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期间(以增值税发票时间为准),至少20台(套)及以上直流屏(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江苏油田《物资供应中心不合格物资处理办法》处理验收不合格的物资。(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完全满足变电所直流屏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10月30日10时30分至2025年11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7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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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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