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燃气用户工程物联网报警装置采购,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1.采购编号:HXC
2.采购内容:固定式可燃探测器700台,探测器控制柜(器)300台,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300台,防爆排风设施500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报警器的设计、生产、供货能力及相关证件的制造商(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及防爆排风装置可进行代理),如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及排风装置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有效生产厂家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2.供应商具有报警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防爆合格证书;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生产厂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全附件-紧急切断阀B级)、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防爆合格证书;防爆排风装置生产厂家具有防爆合格证书。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10-30 10:00至2025-11-03 17:30(北京时间)。
2、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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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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