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及潢河生态治理(一期)EPC 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为询比价采购。
1.1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及潢河生态治理(一期)EPC 项目
工程地点:河南信阳潢川县境内
工程概况: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及潢河生态治理(一期)EPC 项目,位于河南信阳潢川县境内,合同工期:18个月;合同金额16.87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大健康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240亩,容积率为 1.8,总建筑面积约288349㎡,其中研发中心及办公用房约72087㎡,标准化厂房187427㎡ ,食堂及活动中心约8650㎡,公寓宿舍约14417㎡,水电及其它配套用房约5767㎡。项目配套建设道路包括振兴大道和花乡大道。振兴大道位于大健康产业园南侧,东接G106,西至小潢河,全长4027.5米,规划路宽60米;花乡大道位于大健康产业园西侧,北接花木大道,南接振兴大道,全长1805.5米,规划路宽40米;道路建设范围包括路基、路面、给水、雨水、污水、电力及通信管线、照明、交通及绿化景观等工程;潢河生态治理项目(一期)河道治理总长度2.39km,范围在振兴大道以北,花木大道以南区域,包括①河道清淤疏浚、护岸工程,疏浚 2.39km、护岸 4.78km;②“两路一桥”:滨河东路,从花木兰大道往南至振兴大道,长 2.5km,规划路宽40m;滨河西路,从花木大道往南至振兴大道,长 2.2km,规划路宽40m;振兴大道潢河连接桥,桥长600米,桥面宽50米。
2、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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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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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 |
C15 |
m³ |
30 |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及潢河生态治理(一期)EPC 项目经理部项目指定任意施工现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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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混凝土 |
C20 |
m³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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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混凝土 |
C25 |
m³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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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混凝土 |
C30 |
m³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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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混凝土 |
C35 |
m³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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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混凝土 |
C40 |
m³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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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混凝土 |
C50 |
m³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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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混凝土 |
C55 |
m³ |
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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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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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材料数量为初步预算拟采购量,在合作供应过程中,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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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应严格符合工程验收规范要求,乙方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环境体系的要求;
(4)生产能力要求: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誉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诉讼纠纷,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中。
(6)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及以后)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4、发布公告的媒介
……5、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10月29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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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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