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用地三、用地五)光伏太阳能暂估价工程项目已由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用地三项目核准的批复(编号:涿京南审批核〔2023〕3号)、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用地五项目核准的批复(编号:涿京南审批核〔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盛世华媒(涿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77127.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06641.3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49677.31平方米,建设住宅及配套公建。建筑面积约384611.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0108.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4503.39平方米;建设地点:涿州文化产业综合一期建设工程(用地三、用地五)位于河北省涿州市码头镇。由两个独立的用地区域组成,区域一规划范围东至在建健康街,西至规划利康街,南至规划立新路,北至规划开元路;区域二规划范围东至规划万福街,西至在建健康街,南至规划万兴路,北至规划立新路。
??2.2招标范围: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用地三、用地五)光伏太阳能暂估价工程项目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太阳能集热装置、设备支架、汇流箱、配电箱、明配管、电线电缆、各类辅材的供货、施工安装、光伏发电板与接闪带可靠联结、接入防雷系统等满足使用验收条件的一切相关内容、及整体调试、验收,两年质保(自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等全部工作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03.114085万元。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拟派项目经理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30 00:00至2025-11-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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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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