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洋湖重卡充电站公开招标项目已由招标人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洋湖重卡充电站公开招标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洋湖乡东阁村。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不超过3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258.83 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对应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
2.6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三年以来(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电力或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额(或结算金额)≥100万元。
(6)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7)投标人承诺:
①依法合规承揽项目,不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承诺。
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③承包商服从我公司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④承包商必须承诺若中标后制定的迁移高压线路、通讯线路和增设变压器等施工内容的供电方案须确保能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的审批并成功送电,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无法正常供电,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社保缴费证明),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电力或机电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或结算金额)≥1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资格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电力或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或结算金额)≥100万元。
(3)安全负责人资格条件: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电力或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或结算金额)≥100万元。
(4)质量负责人资格条件:项目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电力或机电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或结算金额)≥100万元。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9 时1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 17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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