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随州市分行职工体检服务,职工参加人数约295人(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按照男士套餐标准不高于1200元/人,女士套餐标准不高于2000元/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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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服务范围) |
服务机构 |
预估体检人数 |
中标人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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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人) |
女职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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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分行机关、营业部、随县支行 |
当地的三甲医院、二甲医院或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专业体检机构 |
76 |
14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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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广水支行 |
当地的三甲医院、二甲医院或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专业体检机构 |
38 |
41 |
1 |
注:本项目各标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只允许中标1个标包。如同时中标两个标包,按包段顺序选择中标包号排序。
2. 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分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为当地的三甲医院、二甲医院或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专业体检机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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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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