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一)项目总用地面积7336平方米;项目租赁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7336平方米,购置设备64台(套);主要购置骨料、矿粉、粉煤灰、硅灰、助剂等原材料进行加工,年产生态无机人造石75万平方。 (二)本次招标范围为:设备稳固基座及附属设施工程。 (三)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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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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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六 、评标办法 | |||||||||||
| 综合评估法 |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 7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开标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 |||||||||||
| 九 、投标文件递交 |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开标地点: | (请登录)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11-19 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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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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