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闽江流域上游大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田发改审批【2025】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均溪镇、石牌镇、华兴镇、吴山镇、文江镇、奇韬镇、广平镇、建设镇、梅山镇、太华镇、前坪乡、屏山乡、济阳乡、武陵乡、谢洋乡、湖美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范围主要涉及闽江上游均溪流域(大田段)、闽江上游文江溪流域(大田段)、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坑口水库)保护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均溪流域(大田段):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完善,污水处理1300立方米/天,新建污水管网30.32公里,垃圾收运18.5吨/天,河道湖库垃圾清理6万吨,新、改建沟渠5公里;(2)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坑口水库)保护工程:新建污水管网9.6公里,垃圾收运6吨/天,河道湖库垃圾清理1.2万吨,新、改建护岸13.5公里,新建隔离带0.6平方公里,新改建护栏12.4公里,新、改建沟渠15.8公里(3)文江流域(大田段):污水处理2000立方米/天,新建污水主干管网34.8公里,垃圾收运96吨/天,河道湖库垃圾清理5万吨,新、改建沟渠7公里;工程费用:24255万元;工程费用中排水工程费用:16937万元;排水工程中污水管网工程费用:12377万元。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其工程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三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江流域上游大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和相关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3795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原收费基准价下浮6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54.07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9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三级。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三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 08:30:00至2025年11月4日 17: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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