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熙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山数字经济产业园城市展厅精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2.2项目编号:SJ-GC-20(请登录)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碧霞湖南路以东、谢过城街以北、明堂路以西;
本次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一层展厅、二层洽谈区、三层办公区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内容包括一层展厅、二层洽谈区、三层办公区施工等,实际招标内容以中标后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
2.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材料、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与本工程的相关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保修等。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542500元,其中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605850元,工程施工费10936650元,施工费费率:96%;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投标人提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施工方);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10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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