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得莫利、尚志服务区(含上下行双侧)清洁供暖供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后续合同执行及履约由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进行签订。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得莫利、尚志服务区(含上下行双侧)清洁供暖供热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对得莫利、尚志服务区(含上下行双侧)提供人员进行电力取暖。
2.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即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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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内容 |
服务面积 |
服务期限 |
能源管控预算价 (万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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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服务区进行电取暖 |
提供电取暖设备使温度达到甲方需求 |
24827平方米 |
10年 |
尚志服务区(含双侧) |
241 |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设备,10年期结束后设备归甲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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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莫利服务区(含双侧) |
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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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志服务区(含双侧)服务区主体室内温度标准20±2℃。
2.得莫利服务区(含双侧)上行服务区经营主体室内温度标准23℃至以上;维修站、车库、供水间、配电室 室内温度标准20℃至以上;下行服务区经营主体室内温度标准23℃至以上;办公楼室内温度标准21℃至以上;员工寝室室内温度标准21℃至以上;维修站、车库、供水间、配电室室内温度标准20℃至以上;
具体温度达标约定:按每100㎡设立一处测温点(以双方认可的测温点为准),每栋建筑设置不低于10处测温点,供热时段内85%以上测温点合格。
非供热期: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服务期满后中标方提供的相关设备的所有权无偿移交于采购人,合作期满前设备产权归中标方所有。设备移交时中标方需保证移交设备正常稳定运行,且无重大安全隐患。设备移交时,中标方需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维护记录。如设备存在质量或性能瑕疵,中标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至合格状态后再行移交。移交后 3 个月内出现非采购人原因的故障,中标方需无偿维修。自中标方维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起算1个月质保期。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2.6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2.7服务地点:见招标内容。
2.8结算方式:见合同。
2.9招标控制价:9,860,000.00元人民币。
2.10项目编号:JT-XM-GKYQZ(请登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为准。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请登录)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4日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