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马依足中心村村委会等7个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金阳县马依足中心村村委会等7个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为EPC总承包标段;
2.2建设地点:金阳县天地坝镇马依足中心村、东山社区停车场,派来镇派来村停车场,芦稿镇通阳大桥停车场,对坪镇便民停车场,南瓦镇地洛村停车场,丙底镇丙底洛村停车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安装总容量约为3.26 兆伏安,计划新建20台充电桩、38把枪,每台充电桩功率为120千瓦(其中:天地坝镇马依足中心村停车场容量0.4兆伏安、充电桩2台、枪4把;东山社区停车场容量0.4兆伏安、充电桩2台、枪4把;派来镇派来村停车场容量0.4兆伏安、充电桩2台、枪2把,芦稿镇通阳大桥停车场容量0.63兆伏安、充电桩5台、枪10把,对坪镇便民停车场容量0.63兆伏安、充电桩5台、枪10把,南瓦镇地洛村停车场容量0.4兆伏安、充电桩2台、枪4把,丙底镇丙底洛村停车场停车场容量 0.4兆伏安、充电桩2台、枪4把)。
2.4计划工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及后期相关服务、设备购置(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及交付标准以发包人的相关要求为准。
2.6质量目标:
设计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设备和材料采购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施工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3.1.4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具体分工确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5年10月30日起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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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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