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无人机城市照明巡检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无人机城市照明巡检项目
2.项目编号:SDY……
3.服务地点:济南市
4.服务规模:本项目为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无人机城市照明巡检项目,根据招标人要求定期对区域内城市照明设备开展巡检工作。
5.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济南市中心城区城市照明设施范围东至309章丘界、西至长清大学城、南至省道103线南山段、北至黄河南岸,涵盖市内五区、长清大学城,涉及我市1369条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主要设施包含:变压器等供配电设施1434台,灯杆约7.5万棵,灯具约12.8万盏,分出约4000条线缆支路,总线路长度约3025公里,以上内容不包含机场净空区、军事禁区、临时禁飞区、人员密集区域等敏感区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应具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无人机巡护或巡检等,提供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9日)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信息填报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信息提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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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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