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410
最高限价(万元):410
采购需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模式,对澜沧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以及部分重要公共场所的市政路灯,公园广场、景观照明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和运维管理及路灯电费缴纳。;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0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 )的规定执行;2.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2.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2.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5中小企业化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
(1)澜沧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以及部分重要公共场所的市政路灯,公园广场、景观照明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和运维管理及路灯电费缴纳.: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0-30 06:00至2025-11-0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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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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