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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综合保税区保税业务与口岸服务中心采购“贵港直通车”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5-10-2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贵阳综合保税区保税业务与口岸服务中心采购“贵港直通车”服务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贵阳综合保税区保税业务与口岸服务中心采购“贵港直通车”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行时间固定为每周六车次,开行数量为每月24车次,暂定为每周一、三、五开行贵阳至深圳/广州(香港)的班车,最终目的地视运输货物目的地灵活确定;每周二、四、六开行深圳/广州(香港)至贵阳的班车,最终始发站视运输货物起发地灵活确定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请登录)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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