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高邮支公司汤庄营销服务部装修改造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高邮,主要对扬州市高邮支公司汤庄营销服务部装修,含室内装修及水电改造。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高邮市汤庄镇德兴路3号102室,工程工期30天,装修改造施工方需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4 项目性质:工程。
1.5 工期:30天。
1.6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9.0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
2.9其它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项目经理资质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视为无效)。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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