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高铁新城安置区A1、A2地块智能化弱电工程;
1.2、招标编号:商政采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5、采购限额:3596119.48元;
1.6、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商丘市梁园区境内;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采购内容:A1地块(张柿园、董井、乔新庄城中村)、A2地块(张柿园、董井、乔新庄城中村)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1.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财务报表或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响应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做在响应文件中)。
2.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与本单位 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至开标时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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