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五甲塘湿地公园北地块拆除复垦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五甲塘湿地公园北地块拆除复垦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场地混凝土地坪拆除、土方倒运、场地平整、建筑物拆建及车辆场内转运等。
2.2采购范围:完成五甲塘湿地公园北地块拆除复垦施工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采购规模:78.616897万元。
2.4项目工期:25个日历天,具体的进场时间以以采购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国家、行业及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其他:
(1)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证照要求:磋商申请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由申请人自行出具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加盖公章)。
3.4拟派项目组成员:磋商申请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5信誉要求:
(1)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附承诺书。
(2)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
3.6其他承诺(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提供):
(1)拟派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
(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廉洁自律的承诺;
(4)磋商申请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3.7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否则其磋商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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