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4】15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Ⅰ~Ⅳ标段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Ⅰ~Ⅳ标段工程保险项目。
2.2项目地点:北起东苑立交,沿现状甬台温高速两侧布设,南至鄞州大道。
2.3项目规模(最终以施工图调整为准):
I标段:东幅主线K3+946.69~K5+788.00,长约1841米;西幅主线K3+942.00~K5+778.00,长约1836米。
II标段:东幅主线K2+525.90~K3+946.69,长约1421米;西幅主线K2+535.00~K3+942.00,长约1407米。
III标段:东幅主线K1+325.90~K2+525.90,长约1200米;西幅主线K1+325.00~K2+535.00,长约1210米。
IV标段:东幅主线K0+020.00~K1+325.90,长约1310米;西幅主线K0+002.90~K1+325.00,长约1322米。
2.4招标范围: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Ⅰ~Ⅳ标段工程保险,具体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保险。
本项目保险人采用共同保险(以下简称“共保”)方式承保,共保体由5家共保人组成。
2.5工程造价:施工主体工程造价193670.7325万元,景观绿化工程造价待景观绿化施工完成招标后按景观绿化施工中标价计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宁波分公司(投标人如以宁波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且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宁波设有分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的除外);
3.3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同时,必须是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或者充足Ⅱ类公司(以2024年年末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本保险项目采用组建共保体的形式,投标人必须同意中标后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成立“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Ⅰ~Ⅳ标段工程保险项目共保体”,为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Ⅰ~Ⅳ标段工程保险项目提供保险服务。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标段划分:1个。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9:00时至2025年11月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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