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2025年城乡公共卫生间提升)竞争性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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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2025年城乡公共卫生间提升)竞争性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X2025-ZCCS-GC1146 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2025年城乡公共卫生间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2025年城乡公共卫生间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2025年城乡公共卫生间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 (4)投标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网(http://********/ )或陕西###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5)投标供应商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6)投标供应商不得在各级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提供承诺);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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